吴江这个水域禁止垂钓违者最高可罚2万元

年7月31日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对《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再次进行修正,增设了“国家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常年禁止捕捞和垂钓”的规定,违者将受行政处罚。该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垂钓的区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使用多杆、多钩、锚鱼、长线串钩等器具垂钓,或者销售渔获物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垂钓器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使用可视化设备或者利用船、艇、筏、浮具等辅助垂钓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垂钓器具、可视化设备,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吴江有禁止垂钓的区域吗?有的,长漾湖即是。它是吴江境内唯一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江苏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重点水域”,下面请允许小编为您揭开它的神秘面纱:

长漾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什么时间成立的?

该保护区是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年11月03日发布的《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工的通知》(农办渔﹝﹞号)成立的。

长漾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具体禁捕规定是什么?

该保护区包含长漾和雪落漾,横跨吴江的平望、七都、震泽、横扇四镇(街道),实行全域(含核心区亩、实验区亩)、全年(年1月1日起,核心区试行禁捕;年1月1日起,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明令禁止包括垂钓在内的一切涉渔活动。

长漾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保护对象有哪些?

该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蒙古鲌、花鱼骨,其它保护对象包括太湖银鱼、翘嘴鲌、秀丽白虾、青虾、鲤、鲫、鳊、青鱼、草鱼、鲢、鳙、黄颡鱼、沙鳢、中华绒螯蟹、中华鳖等。

在长漾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从事哪些活动将受到处罚?

在该保护区垂钓的,除依法处置渔获物、违法所得和钓鱼器具外,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最高可处以2万元罚款;因该保护区兼具禁渔区和禁渔期属性,在保护区水域使用电毒炸方法或禁用渔具捕捞的,将面临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刑事处罚。

自国家出台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以来,已有2人因在长漾湖保护区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判处刑罚;今年5月以来,数名钓友因在长漾湖保护区水域垂钓受到行政处罚。

最后,小编还是要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请您尽情欣赏长漾湖的鱼群欢畅和湖波艳影,作别时请轻轻的挥手,不带走一根青荇!

◆来源: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

◆编辑:倪晨烨

◆审核:沈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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