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朝,武周时期由于礼佛信佛,一度不让杀生,就是肉不得吃。我们知道武周是夹在李唐王朝中间的很短的时期,武周以后就没有这样的规制。但有一样东西,却是整个李唐王朝都不能吃的,说起来也很普通,就是鲤鱼。古代由于生产力不发达,各种食物不像现在这么繁多。获取肉类都渠道有两个,一个是家饲畜禽,另外就是捕猎野生动物。在此我们着重强调,野生动物营养跟家畜一样,没有额外的营养,因为没有检疫,可能还有传染病。古时家饲畜禽主要是牛、马、羊、猪、犬和鸡,时称“六畜”。当然少数些地区还饲养驴、骡、骆驼等大型牲畜以及养鸭、鹅、鸽、兔等小型畜禽。同时,鱼类也是一种重要的肉类补充。从最早的自然水域中捕捞鱼类,到商代,我国就开始了人工养鱼。我国第一部养鱼专著《养鱼经》,传说是越国大夫范蠡(li)所著。秦、汉时期,养鱼事业有较大的发展。唐、宋时期,池塘养鱼更加普遍,鱼的品种也不断增加。成书于两汉战国间的辞书之祖《尔雅》记载的鱼种有三十三种,《本草纲目》中记有六十种。应该说鱼是个比较普通到肉类来源了。到唐朝时不让吃鲤鱼,原因很简单,唐朝皇帝姓李,而李、鲤同音。宋朝人吴仁杰在《两汉刊误补遗》中所说的“盖以鲤、李一音,为国民也”。李唐为了宣扬皇权天授,不但自称是老子的后代,抬高道教,还神化鲤鱼,将它与龙相提并论,成为尊贵的神物和吉祥的象征。宋代的《玉海》中也写道:“景龙三年春二月,明皇至于襄坦,漳水有赤鲤腾跃,灵皇之瑞也。潘炎因此而作赋:“玄天之龙兮,见而在田。我后之龙兮,飞以御天。”是说鲤鱼能变龙。、在唐代,鲤鱼的“社会地位”非常高。在《唐律》中,鲤鱼不称“鲤鱼”,而被称为“赤鲜公”,不许捕杀,不许买卖。《旧唐书.玄宗纪》载:唐玄宗李隆基曾两次诏令天下,严禁人们捕鲤鱼。唐代笔记小说集《酉阳杂俎》([yǒuyángzázǔ],知道大家不会读,我也现查读的)中也记载:“唐朝律取得鲤鱼即宜放,仍不得吃,号赤鲜公,卖者决六十。”也就是说,谁若卖鲤鱼,要挨六十大板。反正皇帝说,老子姓李,就不让吃鲤鱼,你还真没辙。在唐朝鲤鱼还是吉祥的标志。为突出鲤鱼的地位,唐朝还规定高官随身带鱼符,用于出入官廷时查验。宋朝编写的《新唐书》中记载“以防召命之诈,出内必合之”。有鱼符,也就有了放鱼符的鱼袋。也不是谁都能戴得,照规定,京官五品以上者才可以佩鱼袋。鱼袋是体现身份的象征,有金银之分,以区别官职的大小。武则天的武周代唐期间,以龟袋代替了鱼袋,致使鲤鱼的地位一落千丈。当然随着李显复辟大唐,又恢复了重鲤的风气。另外要说的是,有禁止,就有违反的,历朝历代都是如此。记得《琵琶行》里白居易说自己是个什么官吗,他在唐宪宗元和十年被贬为江州司马。赴任途中白居易就作了首《舟行》,其中两句便是“船头有行灶,炊稻烹红鲤”。诗人陆龟蒙作《江南二首》也曾写道:“便风船尾香梗熟,细雨层头赤鲤跳。待得江餐闲望足,日斜方动木兰桡”。这些诗人都顶风作过案的。不管唐代的大诗人们如何,遵章守纪,是个基本为人处事规制。现在有这么多的美食诸如国产的进口的,如果没有人去冒险,违规去吃果子狸等野生动物,也不会带来这么多传染病和疫情。最后再次强调,我们应该摒弃吃野生动物的陋习,吃野生动物,并不高人一等。